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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饶漱石问题突发 在全国党代表会议召开之际,邓小平同志代表中央所作的《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引发讨论,局势瞬息万变。高岗、饶漱石的问题逐渐演变为重大议题,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彻底的逆转。 与会者一致赞同中央政治局在七届四中全会结束后针对高岗、饶漱石问题所实行的举措,并正式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然而,决议中对饶漱石的组织处分进行了调整,将其与高岗同等对待,决定“永远开除党籍”。 经毛主席“拍板”,认定饶犯有反革命罪,指示公安部在1955年4月1日将他逮捕入狱。 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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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尚昆亲述:饶潘扬事件真相

点击次数:54发布日期:2025-11-22 11:03

01

饶漱石问题突发

在全国党代表会议召开之际,邓小平同志代表中央所作的《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引发讨论,局势瞬息万变。高岗、饶漱石的问题逐渐演变为重大议题,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彻底的逆转。

与会者一致赞同中央政治局在七届四中全会结束后针对高岗、饶漱石问题所实行的举措,并正式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然而,决议中对饶漱石的组织处分进行了调整,将其与高岗同等对待,决定“永远开除党籍”。

经毛主席“拍板”,认定饶犯有反革命罪,指示公安部在1955年4月1日将他逮捕入狱。

三天之后,饶漱石再次被定性为饶(漱石)、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的主要嫌疑人,受到进一步的审查与追查。

这场意外的大变动是如何引发的?据我所知,主要可归因于以下三个方面:

饶漱石

饶漱石翻案引起众怒。

在1944年的尾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迎来了一项显著的新动向——苏共与南共实现了和解,同时,赫鲁晓夫为铁托平反昭雪,恢复了其名誉。

此消息一经国内媒体刊载,饶漱石便一改往日沉默寡言的作风,接连向陈麒章等人抱怨不已。他坚决否认自己曾与高岗勾结,从事反党活动,并坚称那份书面检查乃是在无奈之下,违心所言。他进一步指责此次“整顿”实为陈毅蓄意挑起,旨在对他进行报复。他多次表示,将向党中央申诉,以洗清自己的冤屈。

陈麒章等人对饶的这一异常行为进行了详实的记录,并向中央办公厅递交了两份正式的书面报告。

这两份书面文件已由全国党代表会议秘书处分发至各位代表,旨在为其提供探讨高、饶问题时的参考材料。然而,饶某的翻案举动激起了代表们的强烈不满。

扬帆

扬帆案加剧矛盾。

扬帆,本名石蕴华,江苏常熟人氏,1912年诞生于斯。他于1936年毕业于我国著名学府北京大学,翌年,即1937年,毅然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9年,投身新四军,先后担任军部秘书、军法处科长及处长等职;在解放战争时期,肩负重任,担任中共中央华东局情报部部长一职。

自上海解放以来,其曾相继担任市公安局的副局长及局长职务。

在全国党代表会议上发布的文件中,有一份揭露了扬帆在上海解放初期主导镇反运动的情况,该文件指出其推行“以特反特”策略,并“重用、庇护及掩护特务和反革命分子,人数高达3300余人”,其中诸多事件与饶漱石有关。

追溯到上海解放前。

彼时,饶漱石身为华东局第一书记及上海市委第一书记的预定人选,提出在上海解放之后,清理潜藏的特务及反革命分子应采纳“以特制特”的策略。他于江苏丹阳亲自接待了由扬帆引荐的大特务胡均鹤,并指示扬帆将胡均鹤带到上海任用。

胡均鹤早年担任共青团中央书记一职。然而,在30年代,他不幸被捕,随后背叛了革命,沦为国民党中统特务的一员。抗日战争爆发之初,他再度被日伪势力逮捕,并在此期间成为汪伪特工总部的高层,是我党叛徒李士群的关键帮手。

胡均鹤

在1942年左右,李、胡二人出于对未来道路的考虑,与潘汉年建立了情报上的联系。他们曾秘密协助上海地下党领导成员刘晓等同志,成功穿越封锁线,安全抵达淮南根据地。

日本战败投降之际,胡某再度投身国民党中统核心。然而,不久后,他预感国民党大势已去,遂派人前往香港,向潘汉年表明心迹,表达了他愿意弃暗投明、以功赎过的决心。

潘迅速将此事通过电报传达给了扬帆。在获得饶漱石的赞同,并经中央社会部审核批准后,他们决定将胡暂时留在解放区,以便作为预备的“特情”人员。

自上海解放以来,扬帆在市公安局肩负着主管情报以及清查潜藏特务等要职。他深知胡均鹤所提交的“可予运用之沪地伪两统人员表”对于上海的镇反工作具有极高的参考意义,因此在组建“情报委员会”的过程中,他提议任命胡均鹤担任该委员会的主任。

任命已获饶漱石批准。

遵循“以特反特”的原则,上海市公安局在扬帆的领导下,经过严格筛选,陆续启用了一批反正人员,为镇反工作提供了重要线索,成效显著。然而,其间亦暴露出一些疏漏,例如,胡均鹤被任命为情报委员会主任的做法显得不甚妥当。

此事引起了华东公安部及中央公安部的关注,随后,他们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检查与指导,上海市公安局对此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迅速采取了相应的整顿措施。

在中央公安部的批准下,胡均鹤的管控将继续由上海市公安局在本地进行。

饶漱石因病离任华东。

自高、饶事件爆发后,华东地区及上海市在揭露和批判饶漱石的过程中,旧事重提,“以特反特”的议题再次被提及。尽管缺乏确凿证据,却将上海市公安局在利用反正人员参与镇反斗争中犯下的某些失误夸大其词,声称饶漱石与扬帆借此“以特反特”的手段,重用并庇护了多达3300名特务和反革命分子,将工作失误升级为严重的政治事件。

全国党代表会议一经召开,毛主席在开幕词中便对当时的国内外阶级斗争形势作出了极为严峻的评估。他指出,帝国主义势力依旧对我们形成包围态势,我们务必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准备。帝国主义若发动战争,极有可能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因此,我们务必加强防范。

另一方面,国内残余的反革命势力活动愈发猖狂,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给予他们连续打击,进一步削弱这些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力量,以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稳定安全。只要我们做好充分准备,采取恰当的措施,便能有效避免敌人对我们造成严重损害。反之,我们或许会犯下错误。

原本,全国党代表会议的代表们在听闻饶漱石翻案的传闻后,情绪便已颇为不快。随后,他们审阅了揭露上海市公安局“重用、庇护、掩护”众多敌特分子的材料,便自然而然地将此事与毛主席在开幕词中对阶级斗争形势的判断联系起来,群情更是激愤不已。他们普遍认为,饶漱石的问题已不再局限于个人犯错,而是对党和人民犯下了罪行。

进而,对于饶的政治背景与历史,人们不禁生疑。这疑问更是与他抗战时期在皖南事变中的逃脱经历紧密相连:究竟是如他抵达苏北后向中央发报所述,系因“派遣警卫员下山收买敌连长而成功脱险”,还是他在被俘后叛变,随后被敌方派回作为卧底?

在会议的总结阶段,毛主席提及高岗与饶漱石的问题时,其论述已不仅局限于这两位个人的结盟,而是指出了高岗的反党集团与饶漱石的反党集团(其中特别提到了扬帆和向明)之间的勾结。

既然扬帆被指为饶漱石之流,其性质已从人民内部的矛盾转变为敌我之间的矛盾。早在1954年底,扬帆便被公安部派员押解至北京,实施了隔离审查。

1955年4月1日,饶漱石被捕入狱之际,扬帆亦遭正式拘捕。与此同时,与扬帆有瓜葛的众多人士,胡均鹤亦在其列,纷纷被投入了牢狱。

潘汉年

第三点,潘汉年的“供述”引发了更为剧烈的“舆论风暴”。

潘汉年,籍贯江苏宜兴,诞生于1906年,同年投身于中国共产党。

历任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委书记,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长,曾是中共中央特科情报科的负责人,苏区中央局宣传部的领导,以及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中共的谈判代表。此后,他又担任了中共中央社会部的副部长,以及华中局情报部部长和华南局情报部的负责人。

自上海解放以来,历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第三书记,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及市政协副主席之职。

在本届全国党代表会议上,潘同志作为上海市的杰出代表之一,参与了此次盛会。

1955年三月下旬,随着全国党代表会议议程逐步推进至“高、饶问题”,那些受此问题影响或与之有所关联的成员,纷纷在会议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和情况说明。

毛主席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在会议即将落幕之际,毛主席向所有曾与高、饶反党联盟有过联系或涉及其中之干部,以及那些在个人历史上有待澄清问题者,提出了明确要求:应主动向中央汇报,或以口头形式说明,或以书面材料详述清楚。

潘汉年深受触动,心生感慨:

与扬帆、饶漱石曾共事。

针对上海市公安局涉嫌“重用、包庇及掩护反革命”的争议,身为分管政法与情报工作的副市长,我自然肩负着一份不容推卸的责任。

胡均鹤系经其引荐前往解放区投诚,现遇变故,他自不能置身事外,与之无涉。

特别是,在抗日战争的烽火岁月里,他与胡均鹤之间建立了一种非同寻常的纽带:在策反李士群的过程中,胡均鹤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联络角色。

李士群、丁默邨

1943年夏日,他自新四军淮南根据地前往上海与李士群取得联系之际,李士群以种种借口将他诱至南京,并采取劫持手段,强迫他觐见汪精卫。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他返回根据地后,始终未曾向组织如实汇报此事。如今,胡均鹤已被捕受审,自当会一五一十地交代相关情况。

会晤汪精卫虽未对党的利益构成实质损害,然而,长期未向党组织作出汇报,已然成为一项重大失误,且其缘由亦难以一言蔽之。

经过深思熟虑,他选择在1955年4月2日,即全国党代表会议闭幕翌日,携带着精心准备的材料,前往向出席党代表会议的上海代表团团长陈毅同志汇报,并恳请其将材料转呈中央。

陈毅闻言,心中一惊,意识到此事非同小可。他轻声安慰了潘几句,随即急匆匆地将潘的交代材料亲自送往中南海,呈递给了毛主席。

陈毅

毛主席审阅材料后,怒不可遏,遂批注:“此人此后不可再信任。”随即下令即刻逮捕潘汉年,并于4月3日指定公安部予以执行。

潘汉年所背负的指控,一方面在于抗战期间曾秘密与汪精卫会面,却长期未向党组织如实汇报;另一方面,他对上海市公安局在胡均鹤等众多特务身上所实施的“重用、庇护与掩护”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基于这些事实,潘汉年被定性为潜藏于中共队伍中的“内奸”。

1962年,毛泽东主席在“七千人大会”——亦称扩大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

潘汉年,曾任上海市副市长,其人曾秘密向国民党投降,属于CC派系成员,现正身陷囹圄。然而,我方并未对他施以极刑。对于潘汉年这类人物,一旦开杀戒,便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类似之人亦难免遭受同样命运。

尽管语气显得宽容,却对潘的问题进行了重新定性:实则早已认定,潘自30年代参与国共第二次合作谈判伊始,便已背叛党派,投向了国民党的怀抱。

02

饶、潘、扬被捕入狱两次。

1955年4月4日,毛主席主持召开了七届五中全会。在会议中,除了审议并通过了全国党代表会议公报,还正式追认了对饶漱石与潘汉年的逮捕决定——此决定实际上业已执行。

在此次全会上,毛主席尖锐地指出了党内“宁右勿左”的错误倾向,并指出我们对于敌人可能从党内进行破坏的潜在威胁认识不够,因而丧失了应有的警惕,留下了可乘之机。他明确指出,今后必须高度重视反右斗争,抵制政治斗争中的保守思想,克服麻痹大意;在大家重视这一问题的基础上,方可进一步防范“左”的倾向。

以潘汉年为例,他在党内任职多年,与众多党员共事,大家对他颇为熟悉。然而,若一旦识破他的真实面目,即被视为“老虎”,那么我们的眼睛便应迅速恢复清明,坚决与他划清界限,并协助党派揭露其罪行。切勿因曾与其同床共枕而心生顾虑,以至于丧失了一名党员应有的坚定立场。

毛主席曾指出,鉴于党在过去的肃反工作中曾出现失误,采纳九条方针后效果显著,却由此产生了一种倾向,即过分宽恕自身,忽视应有的警觉。今后,我们必须对此进行纠正。

瞬时,整个会场气氛凝重异常,我们这些中央委员,包括我本人,事先对此毫无心理准备,听闻后皆深感震惊,实难想象高、饶问题竟会演变至此境地!

潘汉年的疑虑与饶漱石、扬帆的困境紧密相连,当时毛主席曾言:

“据我观察,饶漱石的罪行或许并不亚于高岗。”

因此,饶漱石再度被确认为饶(漱石)、潘(汉年)、扬(帆)反革命团伙的首要分子。

自1955年5月起至1957年年底,公安部遵照中央的指示,组建了饶、潘、扬帆专案组,并进一步划分为三个子专案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一系列持续的审讯工作。

尽管经过多次内部和外部的调查,并未找到他们作为“内奸”的确凿证据,亦未揭露新的疑点,仅证实了饶某在皖南事变被俘后,收买敌方连长一事,并向中央虚报为“派遣警卫员下山进行收买”。然而,在侦讯工作结束后,公安部向中央提交的报告中,依旧断言这三名人员“实质上构成一个反革命团伙”。

自此,此案长期被搁置,未能依法移交至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进行审理。

直至“七千人大会”上毛主席作出指示,同意对潘汉年不予判处死刑,潘汉年方在1963年1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决,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同年,扬帆亦遭受有期徒刑十六年的严厉判决,并被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因在狱中不幸患上精神分裂症,饶漱石经公安部向中央请示获准,于1965年获得假释。此后,他被安置至农场休养,并配备了专职的服务员与厨师各一名,每月由国家发放200元生活费。

在“文化大革命”的风暴中,饶漱石、潘、扬三位同志不幸再次身陷囹圄。遗憾的是,饶漱石同志于1975年因病离世。

若抛开饶、潘、扬事件不谈,仅就党中央对高、饶反党联盟的处理来看,涉及的人员数量极为有限。

于东北地域,唯有被誉为“五虎上将”的五位官员遭受了撤职、降级,并被下派至普通单位任职;而在华东地区,遭受撤职处分的高级干部则主要集中于山东分局的第二书记向明一人。

对于涉及高、饶等人或程度不一的关联的高级干部,党中央依然秉持着宽以待人、疗救病患的宗旨,并未再次公开点名进行批判。

事态的后续发展证实,采取不扩大处理的策略成效显著,不仅成功挽救了众多干部,亦促进了党的团结。

至于高、饶二人身边的工作人员,同样未受牵连,均由中央组织部另行安排了新的工作岗位。

分配至中央办公厅的几位同志,无论在“文化大革命”前还是“文化大革命”中,均表现卓越。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的风暴中,他们多因我之牵连而遭受迫害,却依然坚守革命信念。事实已经证明,他们均为优秀的党员与干部。

03

饶、潘、扬反革命集团,能站得住?

击败“四人帮”,为“文化大革命”带来的十年磨难画上了句号。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秉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建国以来影响深远的冤假错案进行了甄别与平反。

关于高、饶反党联盟及其关联的饶、潘、扬反革命集团,其立场是否稳固,是否需要重新审查,这些问题无疑已列入了当前的工作议程。

“所谓‘饶、潘、扬反革命集团’的指控纯属误判。”这一案件提出得较早。1978年年底,陈云同志刚刚接任重建后的中央纪委第一书记一职,便立即向中央提出建议,要求复查潘汉年同志的相关问题。

实际上,据我所知,自1955年4月潘汉年同志被错误地指控为“内奸”并被捕以来,周恩来同志便指示罗青长同志——彼时担任中央军委联络部副部长兼总理办公室副主任——转告解放军副总参谋长、中央军委总情报部部长李克农同志,着手组织一个专门小组,对解放前潘汉年同志与党中央之间的文电往来档案进行细致核查,并据此整理出一份客观公正的审查报告,以便上报。

本小组由罗青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总理办公室的许明及公安部第十二局的狄飞局长。经过对档案的仔细查阅与核实,我们得知,在解放前,潘汉年同志成功渗透进日伪组织,运用李士群等人脉资源,此事中央早已知晓,并曾下达过相关指示。显然,潘汉年的行动并非擅自为之,而是遵循中央的指导。当时,中央对潘汉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李克农和邓颖超

(一)中央曾多次下达指示,强调深入敌伪组织,巧妙利用汉奸、叛徒、特务等身份,开展情报工作。

(二)昔日,潘某曾对袁殊、胡均鹤、李士群等人加以运用,同时,亦对日本驻港副领事户根木及小泉二人有所调遣,此等情况均有详尽的正式报告记录。

潘向中央提供战略决策情报。

德国进攻苏联的情报

2. 随着苏德战争的爆发,关于日军是选择南进还是北进的情报,成为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3. 太平洋战争爆发情报。

(四)组织机密始终保持严格保密,直至上海宣告解放。

日本投降之际,中央曾决意发动武装起义,以期解放上海。当时,上海党组织积极回应,表示可以行动。然而,数日之后,毛主席鉴于当时力量对比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即便起义取得胜利,也难免要面临撤退的困境,遂紧急电令上海方面暂停武装起义的筹备。

潘汉年身为上海行动委员会的核心成员之一,对于此事的来龙去脉了如指掌,而国民党方面对此却一无所知。若情报外泄,上海地下党组织将遭受致命打击。尽管潘汉年掌管着数部秘密电台,掌握了众多机密,他却始终安然无恙。

(五)潘汉年所涉猎的关键联系,彼时正扮演着极为机密的现实角色,此情此景唯有毛主席和周总理心知肚明。

李克农的汇报条分缕析,论证充分,极具说服力。他得出的结论是:尽管潘汉年存在一些疑虑,但依据大量档案所呈现的事实,恳请党中央给予高度重视,并慎重考虑此问题。

遗憾的是,在当时的情境下,这五大反驳论点并未被采纳。

二十余年后,随着中纪委对潘汉年同志案件的复查,这份材料终于展现出其重大价值,成为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关键证据。

早在1976年10月,潘汉年与扬帆听闻“四人帮”覆灭的喜讯,便迅速提出申诉,力图让历史恢复其应有的公正。

经过严谨而细致的复核,党中央于1982年8月正式发布文件,明确指出“撤销对潘汉年同志党内审查的既往结论,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党籍,并追认其历史功勋,同时公开恢复其名誉”。

1983年,党中央对扬帆同志亦作出了全面平反、恢复名誉的重要决定。然而,令人深感痛惜的是,潘汉年同志未能亲眼见证这一为他正名昭雪的时刻(他于1977年4月含冤离世)。扬帆同志终于迎来了这一天的到来。

老年扬帆

潘汉年与扬帆均已相继获得平反,因此,所谓的以饶漱石为首的饶、潘、扬反革命集团,亦随之不复存在。

在那一时期(注:即上海解放之后,饶漱石担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兼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之际),他亲自指挥潘汉年等同志展开反特工作。

潘汉年不幸被误指为“内奸分子”,而饶漱石在主持反特工作期间所负责的一些行动亦被误判为内奸行为,因此他被视为犯了反革命罪行,并最终受到了刑事处罚。

一段获得党中央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重要“注释”,实际上已从事实上为饶漱石的“内奸”之嫌洗清了冤屈。

高、饶反党联盟错了吗?

因以下情况,疑问产生:

(一)原被划入“饶漱石反党集团”的两位成员,如今均已洗清冤屈,重获自由,向明亦已平反,名誉得以恢复。

(二)昔日,五位曾因涉嫌“高岗反党集团”而声名狼藉的“五虎上将”,其表现始终可圈可点。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他们不仅得到了中央的再次信任,还被委以重任,分别被安排至省级和部级的关键职位上,直至退休。

如此一来,原本所谓的“高岗反党集团”与“饶漱石反党集团”之间的联合,最终又回归到了最初的“高、饶反党联盟”状态。

高岗、李力群

“高、饶反党联盟”的问题,在1980年春季,随着中央开始酝酿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正式被重新提上研究和讨论的议程。

1980年3月19日,邓小平同志在《决议》起草小组的讨论中,就高岗、饶漱石事件发表了明确意见,指出:

“指出高饶存在的问题并无不妥。至于是否将其定义为路线斗争,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此事我自是洞若观火。1953年年末,毛泽东同志提出划分中央一线与二线的战略布局后,高岗的行动异常活跃。他先是赢得了林彪的全力支持,这才大胆地展开了相关举措。

在那个年代,东北归属于他个人,中南地区则由林彪掌管,华东则由饶漱石领导。至于西南,他采取的是拉拢的策略,与我方进行正式谈判。同时,他也寻求与陈云同志进行谈判。然而,高岗企图将少奇同志拉下台,采取的交易和阴谋诡计手段,实属异常之举。因此,我们对于反对高岗的斗争,必须给予肯定。

对于高饶问题的处理,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态度。在那个时期,并未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且有意保护了一大批干部。

综上所述,对于高饶问题,若不予以揭露与妥善处理,实乃不可取。如今看来,处理方式亦是恰当无误。

1988年6月22日,在十一届六中全会预备会议期间,小平同志对已基本定稿的《决议(草案)》进行了评价,并再次提及了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他指出:

“高饶事件的基本结论得以维持,然而,对于其是否属于路线斗争的范畴,尚难以一概而论。”

罗章龙的行为,实则偏离了正确的路线。他热衷于派别间的斗争,导致党内分裂,甚至自立中央。

高饶事件性质相似,然则尚非另立中央之举。

我深刻领会到小平同志关于“高饶事件的基本结论应予维持”的论断,其核心在于确认了高岗同志曾实施的反党行径。

至于饶漱石,尽管小平同志在两次谈话中并未明确提及他的名字,然而,在1953年至1955年期间,身为中央秘书长的邓小平同志,对于饶漱石在全国财经会议上与高岗相互呼应、配合的反党行为,以及他在中组部大肆闹事,并借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之机,煽动他人一同对安攻刘进行批判的种种举动,邓小平同志同样“了如指掌”。

当时,我身兼中央副秘书长与中央办公厅主任的重任,亲身经历了高、饶事件自发生到发展的全历程。

因此,针对小平同志在上述两次谈话中所述及的种种情况,我有权提供证词。我深表赞同他的观点。鉴于高、饶事件的基本事实并无重大出入,其基本结论自然应当予以保留。

邓小平和杨尚昆

谈及高、饶事件,更须指出的是,此事件背后,实则有着苏联大国沙文主义的影响因素。

他们意图将中国置于其掌控之中,亦或至少将东北与新疆纳入其所谓的“势力版图”。为实现此目标,他们在中国党内寻觅、扶持、培育了一批追随者和代理人。

高岗当时在东北地区全面掌握党政军三权,他与苏共和苏联政府之间的关系显得异常紧张。他的政治抱负与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不谋而合,双方相互利用,形成了一种紧密而又复杂的合作关系。

中央对此早已洞悉并保持高度警惕。1953年,高岗敢于公然进行分裂党的活动,背后有国际势力的支持,这一事实不容忽视。

高岗顽固不化,与党决裂到底;饶漱石反复无常,企图翻案,他们被开除党籍实属自食其果,党内的处理并无过分之处。

随后,对饶的处理显得过于严厉,其根本原因在于毛主席当时对阶级斗争形势的判断过于严峻,这加剧了“左”倾情绪的蔓延,加之他过分自信,未能接受不同观点,违背了他一贯坚持的“结论应源于调查的结论,而非调查之前”的原则,从而导致了他犯了主观臆断和先入为主、后查证的错误。

在发生高、饶事件的那个时期,毛主席在党内享有极高的声望,他的见解与言论,我总是深信不疑。

近日,我再次翻阅了1955年的“工作日记”,其中仍保留着这样一段文字:

听闻毛主席宣判饶、潘、扬为“内奸”,我惊愕不已,内心深感自己犯了“思想右倾”的严重错误。

我说这些,只是“事后诸葛亮”。